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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武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实践与测试暨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武术学院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推进我院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2019版《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成都体育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和2020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专业技能实践与测试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定于202305举办“2023年武术学院学生专业技能实践与测试暨基本功大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成都体育学院武术学院

二、承办单位

武术套路教研室、武术搏击教研室、民传与导引养生教研室、本科生管理办公室。

三、举办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0512日—31

地点: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另行下发)

四、大赛主题

精武艺﹒铸武魂﹒强本领﹒勇担当

五、项目设置及时间安排

序号

比赛项目

初赛时间

决赛时间

1

武术学院学生集体基本功展示

 

51214:00

2

武术学院学生队列队形、武术健身操比赛

 

524日晚

3

武术学院学生教案撰写比赛

518

524

4

武术学院学生说课比赛

519日前

525

5

武术学院学生微型课教学比赛

521日前

526

6

武术学院学生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

 

529

7

武术学院学生特长项目展示

 

531日前

六、成绩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专项技术水平测试、专项技能测试和实操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

(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即:个人总成绩(100%= 专项技术水平测试成绩(30%+ 专项技能测试成绩(30%+ 实操能力测试成绩(40%)。

1.专项技术水平测试(30%):由专项基本功测试(10%)和专项技术测试(20%)两部分组成。

2.专项技能测试(30%):由武术套路专项学生散打技能测试/武术散打专项学生套路技能测试(20%)、健身气功技能测试(10%)两部分组成。

3.实操能力测试(40%):由执教能力测试(30%)和竞赛组织及执裁能力测试(10%)两部分组成。其中,执教能力测试包括队形队列+武术健身操占10%;说课占10%;微型课/教案撰写/多媒体课件制作(31)占10%。竞赛组织及执裁能力测试(10%),由各教研室根据本年级学生参与校内(外)武术竞赛组织情况(5%)和执裁情况(5%)来确定成绩

4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技能测试的总评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奖项设置

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技能测试相关管理规定和各项目竞赛规程,以良好状态参赛。

(二)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评委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及具体活动日程安排参赛。

(三)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参加本次测试(比赛)或不能完成测试(比赛),须以书面形式由主专修教师和年级辅导员签字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考核,否则以缺考进行处理。

(四)若对测试(比赛)组织、评判结果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反映,并服从领导小组的最终裁决。

(五)积极配合测试(比赛)评委的工作,尊重评委,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六)评委要坚持公平公正,准确掌握评判标准严格执行测试标准。

 

武术学院

20230428